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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大学2018年度科研成果补报以及科研工作量核分反馈的通知
2019-02-25 15:38     (点击: )

关于焦作大学2018年度科研成果补报以及科研工作量核分反馈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焦作大学专业技术教师基础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焦大政【201646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焦作大学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核分结果反馈通知如下。

1、论文、项目、著作/教材、成果获奖、专利、到账经费等6个分表中的“考评分值”(附件2);

2、助教(或相当职称的人员)及非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代理、企业编制等)科研工作量暂不做考核要求;

3、根据人事处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核对出未通过专业所属院部上报科研工作量考核的人员(附件3)。如需要补报请先在云服务平台变更个人科研单位为专业所属院部后,通过专业所属院部上报;如没有补报,将在2018年科研工作量考核中按零分统计;

4、请校内各部门认真复核,于201831日前,将补报的科研成果材料以及2018年科研工作量核分结果报送学校科研处。科研工作量核分结果须经本人签名。所报材料电子版发至jzdxkyc@126.com

联系人:林丽

联系电话:2989077

 

 

 

科研处

2018-2-25

 

附件【附件1:考核办法(焦大政【2016】46号).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2:焦作大学2018年度专业技术教师基础科研工作量考核核分结果.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3:焦大科研业绩量化未参与考核名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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