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课题主持人:
为深入实施焦作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支持我市“356”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根据《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焦科〔2017〕80号)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焦科〔2017〕80号)和《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相关指标。
二、验收范围
列入《焦作市二〇一九年科技计划项目》(焦科〔2019〕48号)、《焦作市二〇二〇年科技计划项目》(焦科〔2020〕40号)、《焦作市二〇二一年科技计划项目》(焦科〔2021〕54号),并提出验收申请的项目。
三、验收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3.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4.焦作市申请验收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5.项目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收支凭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意见、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申报要求
1.验收材料需A4纸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六份。
2.验收材料中《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项目信息表》《申请验收科技项目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课题主持人,请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信箱jzdxkycxmsb@126.com。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2989077,联系人:刘云朋。
附件:
1.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提纲
3.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4.焦作市申请验收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