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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暨科研业绩量化的通知
2023-12-13 14:50     (点击: )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省教育厅规定的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上报及我校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归档及量化考核和成果奖励工作,即日起在全校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所有我校专业技术人员,以“焦作大学”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结项、成果获奖、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且按照《焦作大学教科研业绩量化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54号)规定,属于业绩量化范围内的成果。

二、有关要求

1.论文(计前2名,非正常页码的论文不再统计)、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结项、成果获奖、授权专利(无效专利不再统计)、横向项目等各类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复印件要清晰、规范。

2.根据《焦作大学教科研业绩量化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54号)规定,填写科研业绩量化表(附件1)。

3.个人科研成果统一通过基层教学组织所在院系上报,科研处不接收个人上报的科研成果数据。

4.凡是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各类科研成果,在后期的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奖励及有关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学校不予认定。

5.完成人须填报科研业绩量化表,完成成果符合成果奖励规定的须同时填报成果奖励统计表(附件2)。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2023年1222日下午5:30前将科研业绩量化表和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各一式三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各类成果的原件复印件一式3份报送学校科研处,并将量化表和成果奖励统计表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jzdxkycxmsb@126.com。本次成果统计将作为我校2023年度科研业绩量化、科研成果奖励的依据。以上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史志杰、刘云朋;联系电话:2989077。

附件:1.焦作大学2023年度科研业绩量化样表

      2.焦作大学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

科研处

2023年1213

附件【焦作大学2023年度科研业绩量化样表.xlsx已下载
附件【焦作大学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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