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鉴定材料(包括合同、任务书、开题报告、论证报告、工作总结、研究报告、分析报告、测试报告、用户报告、论文、技术标准、查新报告等);
2、 填写鉴定申请书;
3、 鉴定申请书、主要技术资料一起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盖章后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 与有关主管部门确定拟聘请的专家及会议日期;
5、 会务组织由课题组负责,确定会场、印发会议通知、同鉴定文件一起送评审专家
6、 拟定会议议程;(见样本)
7、 草拟评审意见;
8、 填写鉴定证书(鉴定意见栏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签字、鉴定委员会名单栏所有委员签字、主要完成人员栏所有完成人签字);
9、 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归档表;
10、将一套完整材料交科研处计划成果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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