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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三届河南省专利奖的通知
2021-05-12 09:13     (点击: )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激发创新活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豫政〔2017〕28号)和《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豫知〔2017〕53号),决定开展第三届河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2.截止申报日该专利权有效稳定、无权属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3.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4.已在本省境内实施并实现产业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5.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

6.已参评过河南省专利奖且未获奖的专利,在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等方面未取得重大进展的,不得再次申报本届专利奖。

7.被推荐参评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若预获奖(授奖决定下发前),将不得同时参加本届专利奖评选。

二、推荐方式

(一)推荐单位包括:

1.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3.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4.省级行业协会、学会

(二)推荐原则

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荐的,遵循业务管理原则;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的,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省级行业协会、学会、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的,遵循专业相关原则,一项专利需由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共同推荐,每位院士同一年度仅限推荐一项。

三、名额分配

第二届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的推荐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3-5个推荐项目;设市级专利奖的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项目;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园区)的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项目。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形式及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申报书、附件,装订成册。

2.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内容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制成一个独立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ZL20121002****.*),内部存放申报书、附件。

①申报书为WORD文档,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后勿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

②附件为营业执照、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等支撑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

五、时间

有意申报教师,请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2021年5月18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稿发送到jzdxkycxmsb@126.com。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2989077,联系人:刘云朋。

六、其他事项

《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河南省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河南省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zjxx.hnpatent.gov.cn/)


科研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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