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省教育厅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上报及我校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归档及量化考核和成果奖励工作,即日起在全校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所有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含有助教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职工),以“焦作大学”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结项、成果获奖、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且按照《焦作大学教科研业绩量化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54号)规定,属于业绩量化范围内的成果。
二、有关要求
1.论文(计前2名,提供检索页)、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结项、成果获奖、授权专利(无效专利不再统计)、横向项目等各类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要清晰、规范。
2.根据《焦作大学教科研业绩量化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54号)规定,填写科研业绩量化表(附件1)。
3.个人科研成果统一通过基层教学组织所在院系上报,科研处不接收个人上报的科研成果数据。
4.凡是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各类科研成果,在后期的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奖励及有关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学校不予认定。
5.科研成果符合《焦作大学科研奖励和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焦大政【2024】27号文件)规定的,须同时填报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附件2)。
6.2024年度成果原件未拿到的,可在原件出来后,于2025年3月6日之前进行补报,逾期不再接收。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5:00前将科研业绩量化表和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各一式2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jzdxkycxmsb@126.com。本次成果统计将作为我校2024年度科研业绩量化、科研成果奖励的依据。以上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云朋、史志杰;联系电话:2989077。
附件:1.焦作大学2024年度科研业绩量化表
2.焦作大学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
科研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