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馆及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学术治理运行体系,更好地发挥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焦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焦大政[2020]85号)要求,将组建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现就校学术委员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好、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公道正派;
(二)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专业设置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推荐原则进行推荐,经单位讨论、推荐、公示,无异议后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将推荐人员名单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研处办公室)。
三、推荐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学科专业分布,推荐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教学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太极武术学院、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计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各推荐2人;图书馆、编辑部、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推荐1人。
3.行政部门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归属各基层教学组织,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所在单位的民主推荐。
各单位,请按照以上要求,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到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jzdxkyc@126.com。以上如有疑问,请与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2989077,联系人:史志杰。
附件:焦作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焦作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