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焦作市青少年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焦社科联〔2025〕5号)要求,为顺利完成课题的结项工作,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领课题组参与人按时完成课题任务。
2.课题研究中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突出对策性和应用性,着眼于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和解决,切忌空谈。
3.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科学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焦社科联〔2023〕16号)要求,严格落实初审把关推荐责任,研究内容不能有意识形态问题,不能有常识性错误,不能抄袭造假或侵犯知识产权。
4.对各单位报送的课题研究成果,市社科联、团市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研究成果,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同时颁发结项和获奖证书,作为职称评定和年度表彰的依据之一。
5.对于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优秀研究成果,将提供给市领导参阅或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推荐,并择优在媒体上刊载。
6.请于2025年9月22日前将课题研究成果(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学校科研处,课题研究成果(附件2)和课题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zdxkycxmsb@126.com。
请各课题组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结项材料,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2989077,联系人:刘云朋、李春晓。
附件:
1.焦作市青少年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2.焦作市青少年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文本首页格式
3.焦作市青少年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