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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0-30 15:22     (点击: )

校内各单位

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现将我省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给予我省的申报限额,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设定我省的申报条件为:

(一)获得2022-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特等奖的成果;

(二)获得2022-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教育类)的成果;

(三)获得2022年度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教育类)的成果;

(四)没有获得以上三种奖励或参与2025年有关成果申报但尚未公布评审结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教育类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也可申报:

1.发表、出版时限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

2.论文为CSSCI(简称C刊)来源期刊;著作20万字以上。凡已在第九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申报办法和推荐程序

(一)申报办法

1.申报者填写

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准备成果及佐证材料。

2.单位审核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认真审核,有关要求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附件3)。

(二)推荐程序

省规办将将根据全规办下达的限额指标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推荐,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全规办的初审反馈结果,省规办将第二次公示并核查,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推荐材料由全规办组织专家进行复审评选。

三、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将《专区申报评审表》交科研处统一盖章后,于11月4日前将《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交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jzdxkycxmsb@126.com(如文件较大,用U盘报送)电子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以上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李新凤,电话2989077。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科研处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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