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奖”推荐评选工作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两高四着力”,围绕“1+2+4+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评选表彰活动集中展示近年来我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激励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守正创新、不懈奋斗,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学理支撑、文化条件和精神动力。
二、推荐评选范围:社会科学类
2022年以来,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或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发表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研究成果,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交叉学科研究成果也可参评。主要包括: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包括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古籍整理,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扩展版、来源集刊)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等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理论文章;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的理论文章;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研究成果,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研究成果。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项。
四、推荐评选条件
1.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全国、全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深入研究。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在国外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2.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发行量须达到6000册以上(以版权页印数为准,同版次多次印刷数可累加;版权页上未明确印数的,应由出版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还需提交关于成果价值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专家推荐、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3.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要有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用机关的证明,并具体说明被有关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文件、法规、标准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术研究要求,以下成果不能参评:已获往届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能参评;巳获上一届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作者,其成果本届不能参评;巳连续两届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的第一作者,其成果本届不能参评;巳获其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能参评;外省人员不能参评,与外省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参评;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个人担任第一作者或参与者的成果不能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能参评;作者个人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论文集对待,不能参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能参评;涉密的研究文章、调研报告及决策建议等不能参评;在港澳台和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作者,其成果不能参评。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著作、调研报告、期刊发表的文章原件1份,复印件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学校推荐的成果原件报送后将不予退还。
2.《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奖(社会科学类)推荐(申报)对象汇总表》只报送电子版,《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奖(社会科学类)推荐(申报)审批表》纸质版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一并报送料电子版。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按要求准备材料,于11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jzdxkycxmsb@126.com(如文件较大,用U盘报送),电子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以上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李新凤,电话2989077。
附件:1.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奖(社会科学类)推荐(申报)对象汇总表
2.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奖(社会科学类)推荐(申报)审批表
科研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