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组织机构 | 管理制度 | 科研机构 | 学术委员会 | 学风建设 | 科协工作 | 校务公开 |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正文
科研成果科工作职责
2012-06-08 20:47   网络   (点击: )

科研成果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学校有关科研成果管理方面的规定和文件;

2、组织学校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做好与科研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整理、登记、归档和奖励工作及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4、组织完成教师科研档案、科研项目和成果库、学科专家库的建设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5、做好科研成果的认定和职称评定中科研成果的审核工作;

6、编印《科研成果汇编》、《科研合作项目汇编》等;

7、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查新委托书.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处 版权所有